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稳定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公告。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汝州市范围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汝州籍教师(夫妇一方是汝州籍或是汝州市在编在职人员的也可)。在教育系统从事管理工作,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愿意到汝州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根据报名人数及任教科目,结合我市各学校实际需求择优聘用。
三、待遇及要求
(一)引进人员自愿接受所聘岗位等级的绩效工资管理(含高职低聘);
(二)引进人员接受聘任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引进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含电子档);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至8月15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教体局210室)。
(二)引进程序及计分办法
本次引进采用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8分钟,参加引进人员按自己所教学段及学科自选一节内容进行讲课。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引进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将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引进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及岗位分配
引进人员报经汝州市2023年引进汝州籍在外优秀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引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引进人员统一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缺编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等情况,结合考试成绩按对等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六、工作要求
引进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引进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引进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引进活动。
引进人员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汝州市2023年引进汝州籍在外优秀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进工作具体事宜。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3年引进汝州籍在外优秀教师回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市教育体育局 0375—603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