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卫健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及要求
按照河南省2023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需求,我市共招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42人,其中市直医疗机构研究生2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本科生10人、专科生30人(详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4.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2015年以来“369人才工程”辞职人员或已聘用服务期未满的特招生、订单定向生及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民政府网(www.ruzhou.gov.cn)和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至9月18日下午17:30,报名网址为www.hnrzrc.com。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市民之家(电商大厦)三楼D31号窗口,具体地址:广成东路与农业路(新体育中心西侧路)交叉口东北角。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报名不审核资格,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为准。
2.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
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与网上上传同一底版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报考者需同时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亲笔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重要提示:报考者应关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单独通知应试者本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纪律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此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必须与原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卫健系统所有招聘考试,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相关待遇
1.财政保障。财政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保障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实施。(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2.纳入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即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
3.福利待遇。对于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八)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发布的为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79961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75—605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