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9〕4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公开招聘的人数及要求
按照省2019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安排,我市共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人。要求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受择业期限制。
乡镇医疗机构本科生招聘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12类专业。
四、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在服务单位工作6年以上;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 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招聘范围的医学相应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违法违纪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 2019年8月13日9:00至8月16日17: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卫生健康委。
2. 报名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下载《汝州市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不予认定。
报名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中“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拟聘及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复核之后,名单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纪律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此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必须与原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相关待遇
1. 经费补助。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2. 纳入编制管理或员额制备案管理。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本科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
3. 福利待遇。对于纳入单位员额制备案或编制管理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七)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5—605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