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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4-15 14:54: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8389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厅和我市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员电子化管理模式,督促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并在指定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与安排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每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选修课不少于6学时/每年),专业课每年不少于60学时。

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

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课程远程网络化培训。

(二)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以网络学习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尤其是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主要采取在线网络学习培训,原则上不组织面试培训。用人单位确需组织线下培训的,培训计划应纳入主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人社部门备案;培训计划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学分审核不予通过。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折算办法按《汝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折算办法的补充说明》(汝人社〔2020〕92号)执行。

二、网络学习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学习平台,在学习平台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各平台服务热线。

1.公需课培训平台

大河专技网(网址:http://www.dh.fnhzj.com, 服务热线:400-8898-316);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6-520-666)等。

2.专业课学习平台

大河专技网(网址:http://www.dh.fnhzj.com, 服务热线:400-8898-316 );河南省教育人才学会继续教育网络学院

(网址:http://www.haetjxjy.com, 服务热0371-61875021 )等。

三、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由网络学习平台(或具有公需科目培训资格的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上传;专业科目由培训机构或个人上传。学时审验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省厅要求,网络学习和学时申报需当年完成,从2020年起已不再延时网络学习和学时申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和申报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继续教育工作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卫生、工信等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制定发布有针对性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二)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各单位专技管理员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传达到每位专技人员,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尽力做到专技人员全员培训。

(三)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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